Genesis

要学会欣赏美。

神韵(中)

上篇丞正,下篇鬼廷,注意排雷。

本篇丞正较少。

三观不正,慎入。


02

我为什么会来这个组织呢?

因为Adam跟我说这里很好玩。

这里好玩吗?

我觉得不。



在这里的生活倒是和我跳舞的日子有些相仿。日复一日,训练,训练,训练。

我跳舞的功底在这里有了长处——我柔软灵活而敏捷,成功在翻窗户大赛中夺得头魁。

但我本质是一个会自娱自乐的人。这里的日子很无趣,我要让她变得有趣。

我曾经思考过,时光是男性还是女性呢?

你看哦,果断像男孩子,温柔像女孩子;我又想想时光像小精灵,一会快一会慢,悄不注意便溜了过去。这种性子,怕是女孩子几率大些吧。

如何让女孩子变成女人、变得倾倒众生——要爱情的滋润啊。



我喜欢Adam吗?



我喜欢吧,不喜欢的话为什么觉得他好看,为什么在他面前转圈圈,为什么到这里来?



那他喜欢我吗?



我按着他给我的路线往外走的时候一直在想这个问题。他说他爱我,我该不该相信?

我能信任他吗?

……

不管了,也管不了了。



一路顺畅无阻。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,今天没有人看着门。

我蛮惊讶的,那些被洗脑的看守者们居然会离开岗位。

洗脑有两种。一种靠暴力,一种靠信仰,这里显然是后者。

不少人恨这个世界——有些是小时候被欺负了,有些是命途不顺,还有些人没什么理由,就是单纯的不喜欢而已。

在这里的人都是第三者——人可以毫无理由的爱,那么就可以毫无理由的恨。

我以前读过《天才在左,疯子在右》——这书也蛮神神叨叨的。里面有个故事,说一小伙子原先是虔诚的教徒,后来信奉魔鬼,认为自己是撒旦。作者写的圈圈绕绕,语句里有意无意影射小伙子是因为太信奉神故而自认撒旦——要有魔鬼的衬托,才有天使的出尘。虽然有些好笑,不过也许是真的呢?


我打开大门逃出去的那一刻想,说不定这群人其实深爱着这个世界,生怕她太美好了,硬生生弄了些见不得光的事,这样才能黑白相混,世界混沌,能量守恒。



我出来的时候身无长物。我甚至连我在哪也不太清楚。晚上有点冷,风里有点腥气,可能是血,也可能是海。

我漫无目的的往前走,想Adam。他把我放走了,那他怎么办呢?我突然开始考虑这个问题。那些深爱着世界的人发现我这个人造神不见了——还是个按他们要求成神的傀儡——对,我就是个傀儡罢了——他们会怎么办?疯狂的找我?拷问Adam?天呐,那该有多痛啊。


我的心也痛了一下。我见过他们严刑逼问,看上去就很痛。不过那痛的是身,现在这痛苦慢慢沁入了我的心;我摸了摸它,在跳动。

我其实喜欢痛苦。至少我疼的时候我是活着的,不是别人看不见的灵魂,也不是所谓的神——神是来救人的,不是来杀人的。

我又想起来Adam说我是灵魂容器。那我现在有没有被灌进灵魂呢。我不大清楚;那个狗屁组织说的话我一句不信,左耳朵听右耳朵出——他们对我的洗脑真是失败——我最擅长装乖卖傻了,我装的信信服服,其实压根不信。我谁都不信,我都不信自己,我信谁呢?


哼。我仰着头有点自得。我谁都不信。那我为什么要信任Adam呢?我笑不出来了。


我看着面前空无一人的大街,突然慌了。


我该怎么办?


“你要逃”




现在很明显是晚上,再具体点,是后半夜了。我不知道这是哪儿——我被带过来的时候被蒙了眼睛——我还怀疑他们给我下了安眠药——一路上我好像都迷迷糊糊的在睡着,我被用什么工具运向了哪里毫无所知。我还怀疑他们在我每天喝的水里下了药;不然我为什么总是晕晕乎乎呢?


哪里有人气儿呢?


我往前跑,不停的跑,漫无目的的跑,心里惴惴不安。他们什么时候会抓住我呢,他们又要我回去解放那些不该活的人了。

“杀人该是一件优雅的事”,这是他们最喜欢说的。“你要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”——这话不假,杀人也是有美学意义的。

从18层摔下去的人往往都没了型,不过是一块洇在泥血里的肉饼——好难看。

被勒死的人舌头吐着,表情狰狞,慎得慌——不好看。

哪怕是枪杀,窟窿眼黑呼呼,往外渗血,人体不再是完整的人体,真丑。

如何优雅的取走生命的?用药是最好的了,快准狠,body外表还没有过多的伤痕。人就像是睡着了般,只是他们幸福的不用再次清醒。

我摸出身上的针管。我还有一条后路。



“Hey bro,what’s up!”

我慌张的握着我的最后希望,把手背到身后,看向来者——他要是敢让我回去,我就永远的睡过去。

来的有一群人。打头的是个黄种人。个子不高,一头脏辫。我有点了解:他们喜欢唱那个什么,rap?

Chaos.

我紧紧盯着领头的那个小个子,估摸刚刚说话的就是他。他又张口:“What’s matter?”

我不说话。

“是中国人吗?”他又说话。

我眨了眨眼。看来我不在中国。

“不会是个哑巴吧?”小个子看我不答话,回头和那群人说。

“别管他了,大晚上的站在这,不知道是什么神经病。咱别惹事,赶紧走。”后面一个顶高的大个子说话了,“小鬼,咱接着嗨去。”

“凡哥,我这不是看是个黄种人嘛,这在异国他乡要是咱国人遇着什么不是不好嘛。没想到是个哑巴,要不就是个聋子。成,我不管了,咱走吧。”


等一下。我张口。

“会说话嘛,这还是个中国人。嘿,我就说我不会走眼,这标志模子可不是咱们的人嘛!”小个子听我答话了,兴奋的回头看着我,“兄弟,你大晚上在这干什么呢?”


我没地方去了。我说。我说的是实话,我真的没地方去了。

“那你原来住哪啊,把你送回去。”

不行,我回不去了。

“为什么?”

我……我杀了那个人。


我抬起头看他们的表情。果不其然,后面那伙人一个个都睁大眼睛——懵了。小个子反应还算快,紧张的搓了搓手,嘻嘻哈哈吱了两声,摸摸后脑勺,眼珠子转转,“咋回事啊兄弟。先说好,我们只是路过,我们可以装啥都不知道……”


我知道到时候了。我一下就哭了。他不是人。他把我骗到这来,又不把我当人。他就是图我看好些,我一个大男人……

我哽咽的说不出话。我缓缓情绪,又张口,我实在没办法了。我不想再过那样的日子。我都不知道男人们也能做那事……我真是没办法了,我要被逼疯了。他不把我当人!我恨他!


说完我放声痛哭。我也不知道我是真的哭还是假哭了。


我一直觉得我没有感情。Adam喜欢凌波丽,他说你也要像她那样,美,空洞。我努力去做了,我对一切无欲无求。让我杀人也好,诱惑人也罢,我都没有过多的感觉。他们就像人要喝水吃饭上厕所一样稀疏平常——我所做的一切都稀疏平常,不值得说出去,不值得。

即使让我灌水银进去剥下人的空壳,即使让我所谓的献身,我都去做了,乖巧的。因为作为神——就是那所谓的傀儡,我不该有什么不满。

我是丽,被重复的复制品罢了。


但我不是啊,我只是个人,还是个白痴。

我不想再过“有趣的生活”了,我就想回家,回到我的大床上舒舒服服的睡觉,第二天我妈使劲儿喊我起床,我装听不见,等到她气急败坏冲进来掀我的被子又忍着火气喊我贝贝,快起来啦太阳都晒屁股了。


我哭的更厉害了。丽也有感情。



小个子小鬼把我这个可怜人带回了住处。其实蛮奇怪,也蛮大胆。谁敢把我一个杀人犯带回去呢,但他就敢。

我决定以后要每天听三十首rap。



我不是没有问过他为什么敢把我带回来。他眼神躲躲闪闪:“……我有钱,不过是多养个人罢了。你说你是被偷来LA的,估计条子们也找不到你。再说你长这么好看,大晚上多危险啊……”他说着又意识到不对,“我不是那个意思哈,就,就你真的好看……哎,你真是太可怜了!”

我被他逗乐了,“没事,其实我也没有很介意。”我说,“只是不情不愿,就是件很痛苦的事了。”

他看看我。我仔细一想,这样就有点说不通了,赶忙加一句,“也不只是那事……还有些别的。主要太压抑了,下手的时候只觉得解脱了。”

他把眼神收回去,继续给我收拾床铺。他真的很有钱。我家境也算殷实,能看得出些器具的价值。不过他也好玩,没什么少爷的架子,偌大的房子也没有成群的仆人,“平常周妈会来收拾,今天太晚了,她不在。”他有点不好意思的挠挠头,“我就随便铺了一下,有点丑,你别介意。”

“没关系,有地方就很感激了,谢谢你。”不丑啊,还蛮可爱的,床单扭扭曲曲的,有点像他头上的脏辫。


我没忍住,问他,你几天洗次头啊。

“两天啊!”他反应意外的有点大,我有点吓着了,怔怔看着他。

“好吧……偶尔也三天啦……”

我捂着嘴笑了,他怎么这么好玩。


他拿出手机,“都三点了,你赶紧睡吧。”我凑过去看,他的屏保是明日香。“你喜欢新世纪福音战士啊,”我说,“看起来和丽比你更喜欢香啊。”

他两眼亮晶晶,像可爱的小猴子,“是啊,我喜欢明日香。小姑娘冷冰冰有什么意思,就要香这样才带劲!”

我眨眨眼。



之后的日子平静的让我以为之前只是个梦。那晚上一群人全都噤声。我起初有些不信,小鬼告诉我他们兄弟最讲究的就是诚信了,说了不会告诉条子就绝不会。

我不禁感慨,LA真是诚信大陆啊,好一个“天使之城”!

凡哥来看过我几次,他和小鬼一样好笑。我从他口中知道小鬼叫王琳凯,还特意和我强调是琳不是林或者临,我给笑的不行。王琳凯脸黑的和脏辫一样,问我有什么好笑的。我说这名字很可爱。他还黑着脸。我又说你也很可爱,他就不黑脸了,耳朵尖泛着粉红,又把我逗乐了。


他瘪瘪嘴,眼角都耷拉下去了,“漂亮哥哥,你怎么老是笑我啊,”他抬眼看我,眼神澄澈的很,“漂亮哥哥都不告诉我你叫什么。”

我拍拍胸口,按下去笑意,“朱正廷,朱,正,廷。你叫我正廷就好了,我以后就叫你琳凯吧哈哈哈哈哈。”

“别,别,您还是喊我小鬼吧,我也不叫你正廷了,你还是做漂亮哥哥吧。”

“凭什么,我不干!”

“凭你住我家吃我的喝我的!”

行吧。他又说这个,我的男子汉自尊有点被打击了。小琳弟弟发现惹着漂亮哥哥了,慌里慌张,“不是,哥,我不是……”开了头又不知怎么说,整个人摊坐进沙发。旁边卜凡接了句,廷哥,你看王琳凯现在像不像忧郁的菠萝。

我又给逗乐了。不知道笑的是脏辫一晃一晃的王琳凯还是卜凡那句廷哥。

男子汉的尊严?不存在的。



其实我不太喜欢王琳凯这个人。

我觉他有点太傲了。他有着最标准的、鲜活的灵魂,我承认,我很羡慕。但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,喜欢就喜欢,不喜欢就不喜欢。这对我而言有点难以接受。我更觉得世界是灰色的,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,被绑架的人会爱上绑架他的人,爱与恨不是对立,反而交织。对王琳凯来说,他的世界就像他的眼睛一样,黑白分明。他热爱自己的祖国,每天要和我夸奖中国三十遍愤恨LA三十遍。

“那你问什么来LA啊?”我吃着冰淇淋问。天气好热,黏腻腻的冰淇淋无法解渴,却可以满足人类对适温和甜食的渴望。

王琳凯又变成了忧郁的菠萝,“……我爸妈非要我来。我一想美国的地下rap,就同意了。”

我舔着冰淇淋腾不出嘴回应,用眼神示意他继续。

他想想,开口,“这里环境是好,但我还是想要唱中文rap,把中文发扬光大。”

今天31次,超标了。

“但是中文发音其实不太适合唱rap,”他又开始挠脑袋,看来脏辫不洗确实容易头痒。“所以我也挺迷茫的。”

他是挺迷茫的。虽然大部分的时间他都是快乐菠萝,但他们搞创作的——应该是搞创作的吧,虽然我具体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,估计就是国内一暴发户吧——往往都会有卡壳的时候。

“漂亮哥哥,我遇到瓶颈了。”王琳凯先生眨巴眼,可怜兮兮的求安慰,他撅着嘴皱眉头的样子可爱的让我想要抱抱他。

“嗯……我有什么能帮你的嘛?”我笑着说,“我会跳舞。我可是很多人的muse哦。”

忧郁菠萝立马不忧郁了,“漂亮哥哥快,来一个!”

于是我热了热了身,酝酿了一下情感,表演了我最擅长的曲目。

一曲作罢,我期待的看他,却发现他表情很拧巴,像是被硬塞了什么不喜欢吃的东西。

“……漂亮哥哥,咱还是别跳了吧,你这一跳,我更写不出来了。”

成吧。



王琳凯在写歌,虽然我没听过。我好像说过每天听30首rap?算了,我记性不太好,可能随便想的,那么闹腾的东西我听了头疼,本来脑子就不好使,给闹的更差了怎么办?至于我擅长的东西,在王琳凯眼中就像另一个世界。得嘞,没话讲。

王琳凯的瓶颈期真的很长。在便秘了三天以后他终于放弃了。“我一个字也没写出来,漂亮哥哥,”他咬着笔杆把手里的纸揉成了一团,“我还是想想怎么帮你回国吧。我没有要赶你的意思哦,我只是觉得你回去也好……你在哪还有没有父母啊,他们肯定很想你吧……”

讲到父母,我鼻子一酸,差点就要落泪。

“诶诶诶,你别哭哈,我想想还能不能找个偷渡的船再给你送回去……不然我也想不到别的法子……”

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。我只是逃出来了,暗自心里还是觉得我会被抓回去。身体逃了出来,可我还是空洞洞的人,去哪都一样。

可我看他积极的样子也不好说什么。如果之后真惹上什么事了,我也不愿牵扯上他。他只是个单纯的有钱小男孩罢了,莫名其妙的就愿意帮我,成天称兄道弟的和自己的狐朋狗友们一起混——我看除了那个凡,都不过是冲着他的钱罢了。

他真的很有钱。非常非常有钱。

“偷渡……怎么办呢?”不写歌的王琳凯还是很纠结。他思考了一会,恍然大悟:“我给你买艘船啊!”

他真的很有钱。非常非常有钱。



王琳凯的行动力很强。他立刻联系自己的朋友圈子,不到半天就找了各种个样的轮船图片给我看。我瞥了一眼,脑袋都大:“……王琳凯,我是偷着回去的,你搞这些花花绿绿的干什么?”

“嘿,这样才cool!”说着他还吹了个口哨,“漂亮哥哥,你会吹口哨吗?”

“我不太会……”

“我教你吹口哨吧!”王琳凯激动的很,立刻放下手机看着我,“你看好,手要这样,然后放到嘴这边……诶对,嘴巴要这样,要这样撅起来一点点,就想这样”

我看着他撅起来的嘴唇,想起多年前那个烂梗——男孩子把嘴撅起来就是要——

然后我就亲上去了。

“吧唧”

我看王琳凯耳朵上的粉红蔓延到脸上,“……漂亮哥哥,口哨不是这声儿。”

嗯。

“不过也蛮好听的。”
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《天才在左,疯子在右》这书争议比较大,我个人当小说看的,印象还蛮深刻。

不算Eva迷,但是很喜欢动画的意识流,电影就没有关注了。我本人性格真的很像香,我对她的感情就像对我自己一样。

写01的时候bgm是哈尼的牛奶

02是我好想你和why not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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